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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业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回答】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然而,若该市场同时经营其他产品,则需要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该政策执行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公告的发布旨在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鼓励农产品市场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该公告也有助于减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政府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时间有限,期限是2027年12月31日之前。
总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者可以利用政策优势来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市场发展,以及助力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