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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摊销?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方式。根据该准则,土地使用权是独立取得的,因此应当纳入无形资产科目,并按照使用年限进行摊销,一般为50年。而建筑物,如写字楼,按照20年提折旧摊销。
根据该法律依据,无形资产的确认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会计分录如何处理呢?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会采用直线摊销的方法,即在摊销过程中直接计入"累计摊销"科目的贷方。
具体到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过程中,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在土地使用权购入时,应该以以下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而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摊销时,应该记账如下: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