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平均法是一种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其核心思想是确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然后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分摊折旧基数,每年计提相同的折旧费用。在这个过程中,第二年折旧的计提应该是折旧基数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具体地说,第二年折旧的计提可以通过以下公式得出:第二年折旧计提=(资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比如,一台机器的原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残值为1,000元。那么第二年折旧的计提就是(10,000元-1,000元)/5年=1,800元。
对于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入账,借方需要有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专项储备(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贷方需要有累计折旧。
综上所述,年限平均法是一种广泛使用的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并且其第二年折旧的计提方法相对简单直接。同时,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需要分别用于不同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