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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在汇算清缴时应如何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回答】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如果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位于不同税率地区,则按以下步骤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 首先,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2. 然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按比例计算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比例规定在第六条,分摊比例规定在第十五条。
3. 接下来,分别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将其加总,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
4. 最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的规定,按照第六条的比例和第十五条的分摊比例,将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分摊给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根据以上步骤,可以准确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汇算清缴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