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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分支机构需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责编:廖伟华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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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如果总机构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那么分支机构需要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第五条规定,总机构上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无需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总机构需要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体而言,如果总机构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免除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其他细节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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