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的分录如何处理?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如下:
1、当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当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需要转出的进项税包括: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 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具体包括:
(1)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 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具体包括:
(1) 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的进项税。
(2) 免抵扣进项税额的特级人才.
(3)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进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