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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后,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呢?答案是否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若符合简易征收的规定,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属于暂按简易办法计税的货物时,缴纳的增值税同样为3%。此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境内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办法。该方法适用的的税率为3%或5%。不同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结算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
那么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计税方法又是怎样的呢?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旦选择,就需在36个月内履行完整纳税申报程序,并不得变更。
简易征收在计税上可能有很多细节,涉及面很广,需要企业精细化管理,提升风控意识,防范税务风险,降低成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