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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得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如果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并且逾期未办理登记,那么自逾期次月起,也不得再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尽管如此,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属于税务总局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或新设立企业,或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