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辽阳财政局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原文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_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一、继续教育对象
辽阳市辖区内国家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
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学分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三)参加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每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3.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4.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5.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6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等会计类培训,每天折算为30学分;
7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认可的会计类知识竞赛等活动,折算为90学分;
8.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教育机构培训、在财政部门报备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1学时折算为3学分,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9.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比照上述条款所列的标准折算学分,由当地财政部门认定。
四、继续教育费用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为每人30元/年。
五、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一)2023年度继续教育从2023年1月1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二)2022年度继续教育继续开放,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czj.liaoyang.gov.cn/tzgg/20230110/750c9e0b-a62d-40c7-9497-a2fcd27b32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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