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凡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都不允许扣除。包括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等等。
一、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选项C符合题意)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用,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支付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