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证全称为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通过初级职称考试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初级会计证丢失怎么处理?
考生在发现自己的初级会计证书之后,首先要在省级(部分地区仅要求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登证书遗失声明。这样做的目的一是怕有人盗用你的证书使用,二来作为证书补办申请的证明。遗失证明必须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
(登报样本,仅供参考:姓名╳╳╳,身份证号╳╳╳╳╳╳,遗失╳╳╳╳年度会计╳级证书,证书编号╳╳╳╳╳╳,管理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公告。)
然后本人提出申请(注明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取资格证书编码号、管理号、考试日期等信息),经单位审核盖章,当地省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最后由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证书补办申请表、遗失声明、电子证件照、存档表(办理证书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提示:各地区补办流程稍有区别,如有疑问,请致电当地财政部门。
注意事项:电子证书试点地区不再补办纸质证书。(例如广东省)
为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便利化改革,决定在广东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电子合格证明和电子证书(统称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效力。
对于遗失的纸质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试点的,原则上不再补办纸质证书。确因工作需要,或对于暂未实行电子证书试点的考试项目,持证人员可按照原规定程序向证书发放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补办纸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