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今年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在职期间,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上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或高级(三级)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企业职工申请时失业保险须累计缴纳满12个月。在职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人员,申请时不要求处于就业或失业状态。
二、今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三次补贴,每本证书为一次补贴。
三、今年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报?
答: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在证书核发(以证书上日期为准,且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填写《天津市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到社保分中心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或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四、已享受职业培训费补贴还能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已享受职业培训费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已享受职业培训费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的,低等级证书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五、技能提升补贴如何发放?
答:技能提升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
原文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cjdnew/202206/t20220615_5906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