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周口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公告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等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呼吸道异常症状、不能提供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扫码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其他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
8.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同时打印签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协议》,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及考务人员应由指定通道通过测温门及相关人员把关后进入考区;考生进出考区、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10.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11.请考生时刻关注周口市财政局官方网站或周口财政公众号,了解实时疫情变化要求通知。
周口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