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廊坊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
广大考生: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安全进行,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廊坊卫生职业学院,位于廊坊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四光路南。因考点学院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楼与学院封闭隔离,请考生按指示牌指示走学院东门。请考生提前熟悉交通路线及周边环境,合理安排交通工具,科学规划行程路线。
二、考务日程安排
1.2022年7月25开始,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提示内容。
2.2022年8月1日至8月4日组织考试。
3.2022年9月1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试成绩。
4.资格证书发放的相关事宜和具体时间,请关注廊坊市财政局官网。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考前10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 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密切接触史,7天内与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且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且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已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2)考前10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及次密接,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考区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 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应按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持首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3.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
1.考生可提前90分钟进入考点,提前6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
2.考试过程中,除签到验证环节外,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四、其他事项
考生要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健康码、行程码、检测证明,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廊坊市财政局”官网综合信息-会计管理栏目。
咨询电话:0316-2638023
附件: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廊坊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kjfw/gs/lf/202207/t20220718_1636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