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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和转销情况,企业应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跌价损失的借方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构成不同:
①直接出售的存货:(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可变现净值=自身的售价-自身的销售税费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可变现净值=最终产品的售价-最终产品的销售税费-加工费用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