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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和出纳不能是一个人。《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会计与出纳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会计与出纳的工作分工:会计管账(账务核算,财务管理),出纳管钱(日常资金收支,银行票据保管)。会计与出纳属于不相容职务,这两个岗位不能由一人担任。
总账会计负责企业经济业务的总括核算,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全面的核算资料(其实就是会计主管一类,什么都管);
明细分类账会计分管企业的明细账,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明细分类核算资料(大家统称的会计);
出纳则分管企业票据、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