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补充审核的通知
石家庄市相关考生:
鉴于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尚有部分合格人员未及时参加于本年度6月底举行的考后报名条件审核工作,经组织研究并报请省考办批准,现将我市相关报名资格补充审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17日(周六日除外)。
二、审核范围
报名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2021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本年度6月份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已经参加过审核的合格人员,不必重复参加。
三、携带资料
(一)考试通过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成绩单》(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成绩查询”中打印)。
(三)学历证书原件(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1.高等院校在校生可持《学生证》原件;
2.专科以上学历证书丢失的,可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国(境)外学历需持有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格审核需要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资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审核通过后的《准考证》或《成绩单》应妥善保管,做为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主要依据。
(三)补充审核人员领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地市链接—石家庄市网页”相关通知。
(四)因本次审核方式为现场审核,请参加补充审核的合格人员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和要求办理审核事宜。
(五)如考生忘记个人报名所选报名点,可向市考办咨询,电话0311-86689404。
五、审核地点
审核地点为考生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以下地点仅为此次审核使用,领取证书地址另行通知)。如下表:
石家庄市各报名点现场审核地址 | |||
序号 | 报名点 | 审核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长安区 | 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311房间 | 85996153 |
2 | 桥西区 | 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大厅 | 67699598 |
3 | 新华区 | 水源街58号新华区财政局三楼会计科 | 86952215 |
4 | 裕华区 | 裕强街道塔北路111号裕华区人社大厅 | 86578563 |
5 | 矿区 | 南纬西路1号行政大楼539房间 | 82070588 |
6 | 高新区 | 长江大道89号管理委员会518室(东边) | 85095313 |
7 | 正定县 |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B’区9楼0912室 | 88013721 |
8 | 藁城区 | 四明街98号财政局西院2楼220室 | 88126757 |
9 | 晋州市 | 向阳街47号晋州市财政局西四楼436房间 | 84337334 |
10 | 新乐市 | 新兴路37号新乐市财政局112房间 | 88678536 |
11 | 鹿泉区 | 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叉口鹿泉区财政局227房间 | 82011447 |
12 | 栾城区 | 鑫源路9号栾城区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 88033107 |
13 | 井陉县 | 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三楼305室 | 82025351 |
14 | 无极县 | 幸福南街88号无极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科 | 85577210 |
15 | 深泽县 | 西苑街北头政务大楼8楼财政局综合科0807室 | 87512825 |
16 | 行唐县 | 玉城西大街133号行唐县财政局南楼二楼会计科 | 82690123 |
17 | 灵寿县 | 建设大街西2号灵寿县财政局317房间 | 82960571 |
18 | 平山县 | 柏坡东路143号平山县财政局206房间 | 82931767 |
19 | 赵县 | 柏林大街46号赵县财政局北楼309房间 | 84942090 |
20 | 元氏县 | 常山路127号元氏县财政局4楼410房间 | 86530171 |
21 | 高邑县 | 南星路125号高邑县财政局三楼313室 | 13832195349 |
22 | 赞皇县 | 槐河路148号赞皇县财政局5楼512房间 | 84221315 |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kjfw/gs/sjz/202111/t20211126_1511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