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会计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拟于11月22日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会计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请考生在各县(市、区)财政局(即报名时所选报名点)领取证书。
2.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由他人代领的,需持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的委托书。
3.因疫情原因,请领证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信息,扫描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我健康防护。
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点)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市中区财政局 | 0833-2192925 |
五通桥区财政局 | 0833-3306286 |
沙湾区财政局 | 0833-3441218 |
金口河区财政局 | 0833-2716979 |
峨眉山市财政局 | 0833-5522016 |
犍为县财政局 | 0833-4221006 |
井研县财政局 | 0833-3712331 |
夹江县财政局 | 0833-5668067 |
沐川县财政局 | 0833-4607022 |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 0833-5227859 |
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 0833-4522030 |
乐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sczj.leshan.gov.cn/sczj/gsgg/202111/0d62591ccaa04b64b80a8e7f0cf9fa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