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领取时间
领取时限为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3:30-6:00)。
(二)领取要求
1.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合格人员
请各位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三、证书范围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领取范围
仅限于在拉萨考区且考试通过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考生;其他考区考生请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
注意事项: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时限为20天,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尽早前往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逾期未领取造成后期证书遗失的,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概不负责。
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czj.lasa.gov.cn/czj/tggs/202111/c360e1a0333f4ca0b9c84182634b29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