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度会计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天津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初级合格证书已由人社部制作完成,将于下周开始发放。请考生按照下列要求,携带资料到所属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合格证书。
一、疫情防控要求
1、领证人员领证当天的天津市健康码和行程卡必须是绿色。
2、领证人员必须服从区财政的防疫要求,戴口罩、接受测温。
3、目前在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居住的考生暂时不要来津领证。
二、发放时间
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9日(9:00-11:30,14:00-16:30)
三、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
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
会计初级考生提交合格考生本人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三)202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可以不加盖公章,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丢失需要补打的,可以在天津会计网站右侧热点链接栏目下方的补打印入口打印,请抓紧打印,随时关闭。
四、领证地址
请考生到所属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和领证手续。考生注意下方黄色底纹的地点今年有变更。
原文链接:http://tjkj.cz.tj.gov.cn/platform/tjkj/contents.jsp?channelId=14&contentId=28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