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予以退费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大连考区)考试已经结束,受5月14日我省营口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部分考生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为保障考生的根本利益,我们按照《辽宁省考办关于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予以退费的公告》,对上述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退费处理,考生受理范围详见附件1。
1.办理时间
申请退费及现场审核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至8月2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受理期结束后,统一办理退费。
2.办理地点
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中山广场白玉街20号)103房间
3.考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
(2)考试当天,未解除隔离或者需要隔离的证明材料(解除隔离证明、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疫情期间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证明材料(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
4.政策咨询电话:96159
5.现场办理退费期间,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附件:1.辽宁省考办关于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予以退费的公告(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2.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
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czj.dl.gov.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39&wbnewsid=6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