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考﹝2021﹞5号)和(会评﹝2021﹞10号)的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合格标准
1、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我省2021年度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
2、2021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资格申报审核
因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暂不能进行初级考试报名资格申报、审核和证书发放等操作,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条件在职称评审时一并审核。
三、做好信息核对
考生信息有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需要修改的请在2021年8月2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淮南市财政局会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554-6667431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