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于6月15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http://kzp.mof.gov.cn网页,点击“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进行成绩查询。根据省会计考办通知,初级资格考试为全客观化试题,由财政部统一评分,我省不再安排成绩复查。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7月11日(周六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三、复核预约方式及地点
(一)复核预约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控制现场聚集人数,节约考生等待时间,现场复核须通过网上预约,考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的复核点进行现场复核,未预约考生将不予办理。
预约方式:关注“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考试服务”的子菜单“审核预约”,填写个人信息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现场办理时需配合复核点防疫要求,体温测量低于37.3℃,“粤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进场办理。
(二)复核地点:
四、复核需提交的资料
根据《关于深圳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请各位考生提交以下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除外),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补打。
(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是指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有效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本市工作没有深圳户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证明(报名信息表已填工作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需提供)。
(五)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没有深圳户籍的考生,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资格复核人员对考生学历证书如有怀疑,有权要求报考人提供验证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封闭或封控而无法现场复核的考生,需及时主动联系复核点报备,可在复核点的指导下通过微信、QQ等线上视频方式完成复核。
(二)考生应自觉遵守报名条件,复核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当次成绩。复核通过后,合格人员由深圳市考试院发放证书。凡逾期未提交复核资料或未能进行线上报备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21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895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