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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1年初级会计考后复核通知

责编:张峥林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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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0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建议考生于6月28日至7月2日完成复核,为如需补充材料时预留充裕时间。

三、复核地点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栏所在地财政分局,详见《广东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东莞考区)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网址进行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封闭或封控而无法复核的考生,需及时主动联系报名点所在财政分局报备,可在财政分局的指导下通过微信、QQ等线上视频方式完成复核。

(二)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或未能进行线上报备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三)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要及时将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本镇街(园区)考生公告,认真做好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附件:广东省2021年度会计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东莞考区)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东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czj.dg.gov.cn/ztzl/hjfw/ywbl/content/post_3548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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