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是我国评价选拔会计人才、促进会计人员成长成才的重要手段,初级会计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文件精神,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新疆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
新疆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1年初级会计考务日程:
1、2020年11月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2月25日24时截止。
3、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4、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组织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5、2021年5月26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21年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开展高级资格考试集中网上评卷的试点工作。
6、2021年6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与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7、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22日前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