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证书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在我市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的人员。
二、证书领取方式
1、初级证书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报名属地原则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暂不能代领或邮寄。发放地址见附件1(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2、中级证书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考生,请先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考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较高学历证书原件)到新乡市财政局会计科106房间(新乡市金穗大道698号)进行信息复核、确认后领取。证书暂不能代领或邮寄。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三、证书领取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望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自觉佩戴好口罩,不聚堆、结伴领证。
五、咨询电话:3688623。
新乡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