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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北京考生注意事项

责编:石丽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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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会〔2020〕2259号)》文件精神,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北京考生注意事项如下:

(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三)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21年度首次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以前年度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未报名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7年(含)以后在北京地区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

(四)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电话: 55592846

支付宝付费咨询电话:95188

一网通付费咨询电话:95555

(五)各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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