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广西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报名结束后校验逻辑年龄和考试合格后公示审核报名资格结合方式。
考试报名系统关闭后,将进行全面校验报名考生逻辑年龄,对不符合逻辑年龄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11日前到所报考区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不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视同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费用将原渠道退回。
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全部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czt.gxzf.gov.cn/)会计管理栏目进行公示审核。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查实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汇总数据报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取消其考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后,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校验逻辑年龄和公示有异议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
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保存);
②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有效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