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退费时间变更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拟定于2020年12月1日至25日接受报名。
为了做好我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目前我市正在进行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高级报名费退费时间,将由原定于2020年12月10日截止,提前至2020年11月20日结束(报考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考生退费时间保持不变,仍为12月10日截止)。
请计划不在深圳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高级考试的考生,尽快办理退费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的考生,将视为继续在深圳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特此提示。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20年1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274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