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1年5月举行。现将考试考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四)审核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条件时,应按照报考人员相关情况要求其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学生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由石家庄市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五、报名流程
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前置审核、网上交费”方式,即: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各报名点审核报名条件,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交费。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20日,审核时间为:12月7日-25日,交费时间为12月7日-25日。
(一)网上报名。
2020年12月7日-20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报名。然后登录“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考人员资料审核系统”(http://rygl.hebcz.cn/bm),按照自身相关情况(注意县区信息要与全国报名系统所选的一致)要求在网上传报名资料,待审核。
在信息采集系统中已有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得再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资料上传详细流程请参照附件。
(二)资格审核。
12月7日-25日,各报名点在此期间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考生上传报名资料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验审核状态,一旦审核成功便立即交费。
(三)缴纳报名费。
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要在此期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相应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5月10日开始,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缴费完成后,要及时在全国报名系统中查验报名状态,以确保报名成功。如报名信息有误,可以在缴费期限内向市考办申报修正。未缴费成功的可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修改。
(二)在2020年初级报名成功,但因新冠肺炎疫情自动并入2021年度参加考试的考生,在2021年度考试结束后另行安排报名资格审核事宜。
(三)市考办咨询电话:0311-86689404、0311-66617484(仅于报名期间使用)
(四)石家庄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地点一览表,如下图。
附件: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考人员资料上传操作手册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kjfw/gs/sjz/202011/t20201116_1337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