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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0年初级会计资格审核通知

责编:石丽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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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0〕14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不含节假日),建议考生于10月19日至23日完成复核,如需材料补充时,可预留充裕时间。

三、复核地点

详见《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东莞考区)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

四、复核资料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c29.jsp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要及时将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本镇街(园区)考生公告,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初级资格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附件: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东莞考区)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czj.dg.gov.cn/ztzl/hjfw/tzgg/content/post_3335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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