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西考区考生申请延考事项的通知
一、申请延考适用人员
对符合下列三种情况的考生,可以延期至2021年参加考试,2020年度所报考级别、报考科目、报考考区不变,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9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期至2021年:
1、居住地(工作单位)处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
2、因初级资格考试时间调整,怀孕生产的考生(原则上在生产前后60天内);
3、按照高校疫情防控要求,不能返校的山西省高校外省生源考生。
二、申请延考时间及地点
1、申请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地点:
省直考区:省会计服务中心;
各市考区: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3、申请方式:申请人可向所报名考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佐证资料,具体事宜咨询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三、各考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原文链接:http://www.kjzx.cn/web/html/02/2020081419095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