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做好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本人“粤康码”,持“粤康码”绿码(当日更新)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所有考生须在“粤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出现上述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粤康码”(绿码)予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五、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对于有国(境)外(不含澳门)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按要求先隔离14天。
六、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有上述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
八、考生应提前如实填写并打印《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每场考试入场后交所在考场监考员。考生如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kj.czt.gd.gov.cn/tzgg/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