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2020年河北会计资格考试退费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请考生登录【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退费申请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试费退费申请步骤》。
申请退费说明
(一)已于2020年8月1日至7日提交退费申请的初级资格考生,无需再次提交退费申请。如果需延考到明年,可以取消前期退费申请。
(二)不需要退费的考生,无需任何操作,将把今年考生数据并入到2021年度考试系统。
(三)考生申请退费后,将取消延考至2021年度考试资格,请慎重决定。
(四)因银行卡丢失、注销等导致原支付渠道不存在,无法接收退费的情况,考生登录查看退费进度,如提示退费失败时,应提交可正常使用的考生本人银行卡相关信息,待原支付渠道退费结束后再行处理。
(五)2021年度需要修改考试地区或中级资格考试科目的考生,需先申请退费,退费后再在2021年度报名时重新选择考试地区或科目。
(六)全省除邢台、廊坊外其他地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
(七)部分银行针对银行卡小额或退费交易不发送提示短信,请考生注意关注银行卡的交易明细。
(八)申请退费的考生应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前应仔细核对,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
(九)8月1日-7日,邢台、廊坊申请退费的考生,可以登录系统查看退费进度,如提示退费失败时,应提交可正常使用的考生本人银行卡相关信息。因邢台、廊坊正常举行考试,其他考生不能进行退费申请的相关操作。
各地退费通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定州︱辛集︱︱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退费的公告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期,对已报名成功但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实行退还考试费的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时间
因考前相关工作时间紧,考点确定、机位调整和考场编排等考试程序需在确定考生人数后进行,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7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请退费流程
考生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 http://rygl.hebcz.cn/),点击“2020年度全国(河北考区)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飘窗, 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填写的信息包括:报名地市、姓名、证件号码、报名时交费所使用银行卡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上传的资料包括:证件照片和缴费成功相关信息截图 (如:手机银行记录、网上银行记录或银行对账单)。考生确认填写信息准确无误,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后提交。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退费申请后不能修改,将无法参加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请慎重决定。申请退费的考生应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前应仔细核对,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因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无法再次办理退费且无法参加今年考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收到退费申请后,由各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核实相关信息并为考生办理退费,退款预计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报名时原支付渠道退还。
(三)部分银行针对银行卡小额或退款交易不发送提示短信,请考生注意关注银行卡的交易明细。
如有问题,请咨询当地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石家庄: 0311-86689404
唐山: 0315-2510080
秦皇岛: 0335-3918690
邯郸: 0310-3055759
邢台: 0319-2222058
保定: 0312-5176536
张家口: 0313-2033227
承德: 0314-2256171
沧州: 0317-2012545
廊坊: 0316-2638023
衡水: 0318-2166530
定州: 0312-2331326
辛集: 0311-83222394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007/t20200727_1271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