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会考办〔2020〕2号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精神,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调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具体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考务安排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在公布的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请考生提前了解赴考路线、时间、天气等,考试当天出发前留足机动时间,防止因换乘、堵车等迟到。全省初级资格准考证集中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至8月25日;中高级资格准考证集中打印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1日。错过集中打印时间的,初级请于8月28日14时后,中高级请于9月4日14时后上网打印。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考。违法违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严重违法违纪考生将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网上公告,相关信息记入省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三)2020年8月22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等,请考生认真了解。
(四)按照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安排,2020年9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10月17日前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四、防疫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资格考试机构开展防控工作。考生携带的手机在验证绿码后应关闭并存放于指定位置。如有扰乱考试秩序,拒不服从管理的,按人社部31号令终止考试并责令离场;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用品。赴考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个人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由于病毒消杀和系统检测需要,考前各考场将进行封场,考生请勿入校“踩点”。考试时各考点会张贴路线图和考场分布图,也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引导。
(四)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身份证,或具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行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生在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考试中,除按监考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外,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当地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除外。考试中,各批次之间均安排有病毒消杀,考生不得使用消杀剂对计算机屏幕、键盘、机箱、电插座等进行喷雾,防止出现短路、火灾等事故。
请广大考生安全参考、诚信参考,预祝考试取得好成绩!
原文链接:http://czt.hubei.gov.cn/fbjd/tzgg/202007/t20200728_27147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