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退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规定,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转发给你们,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不作退费安排。现就做好我市会计资格初级考试退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申请时间及地点
会计初级资格退费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逾期将不予受理。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退费受理地点见附件2。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点于7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情况报市考办。
二、退费申请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退费申请1份(见附件1)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非税收入票据1份。打印方法如下:电脑浏览器访问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进行查询获取电子票据。如果是微信支付的,也可以微信进【广东财政】公众号查询下载,如果是支付宝的,也可以支付宝进【市民中心】的【公共支付】查询下载,如退费考生仍然无法获取缴款通知书号码和执收单位编码等信息,可拨打020-37162800进行人工咨询。
附件:(请查看原文链接)
1.个人退费申请
2.梅州市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受理点览表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
原文链接: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czj/tzgg/content/post_2046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