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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申请2020辽宁初级会计延考

责编:石丽 2020-07-31

根据《关于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下这些人员可以申请2020辽宁初级会计延考:

(一)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6月);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三)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四)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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