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申请对象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退费申请时间
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费申请地点
本人携带退费申请材料到到所属报名点办理退费事宜(所属报名点是指《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不能跨报名点办理退费申请(附件2)。
四、退费申请材料
(一)考试退费申请书一份(附件1)。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退费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请慎重决定。
(二)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不作退费安排
(三)各县(市、区)报名点要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退费资料,于7月28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市考办。
附件:
2.肇庆市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受理一览表
原文链接:http://czj.zhaoqing.gov.cn/zwfw/hjfw/tztg/content/post_2124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