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时效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能随便诉告。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剩余时效期间不足六个月的,一律补足六个月。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
2、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3、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4、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五、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