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采集须知
1、系统运行环境
360安全浏览器/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chrome)浏览器/搜狗浏览器。
2、信息采集对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 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3、信息采集属地及信息安全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生(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需要设置登录密码和绑定手机号,会计人员要确保信息安全,妥善保管登陆密码,切勿将登陆密码等重要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遗忘密码,可通过登录界面"忘记密码"功能找回。
二、信息采集流程
上传材料
(一)个人近期白底电子版1寸证件照;
(二)身份证正、反面;
(三)工作证明(在职的人员需要);
(四) 居住证或户口簿或学生证(不在职的人员需要,主要上传含有本人信息的页面);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较高学历(学位)证书(没有非全日学历无需准备非全日制学历证明);
(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要)。
注:文件格式为jpg、jpeg、png格式。近期1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20kb,证件照上传前请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工具》进行验证,其他证明材料文件不得大于200kb。
三、采集人员登录
进入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网站>>云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
原有会计人员: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登录后补充信息。
未进入信息采集的人员:单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填写个人真实信息注册。
注意:
原有会计人员:指已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原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已在档人员,以及已注册过的人员。
原有会计人员首次登录(未绑定手机号的),及未进行信息采集人员注册时,需绑定本人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真实手机号。
四、注册
请根据界面向导填写各项信息,进入注册,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进行信息采集流程。 如显示证件号被占用,请直接登录;如与本人身份信息不符,请联系当地会计管理部门,进入核实处理。
1、基本信息
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来自注册时填写的信息。 带"*"的项为必填项,申报人需自主填写所有信息。
2、工作信息
在岗会计人员
【是否在岗】选择"是",申报人需要填写各项信息,带"*"的项为必填项。
非在岗会计人员
【是否在岗】选择"否",申报人自主填写各项信息。带"*"的项为必填项。
3、学历信息
无学历(学位)信息,无需填写。如具有学历(学位)信息,请如实填报;填报时请选择对应的全日制、非全日制获取的较高学历信息,信息需要完整。
4、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申报人自主填写各项信息,带"*"的项为必填项。
5、上传证明材料
当上述第5、6、7、8项均填写并确认无误后,单击"下一步"按钮将进入证明材料的上传页面。
页面中所有材料项目均需如实上传、待上传的材料请保证清晰。
6、个人信息汇总
当信息采集各项审核通过后,资料将汇总到该页面。
7、审核状态
当信息采集上传完毕后将进入信息审核阶段。审核状态将位于信息采集页面的左上角,它的状态分为:审核中、审核失败及审核成功三种。其中,审核成功后信息采集菜单及页面将消失,相关信息不可再修改。待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功能上线后,可通过信息变更修改已填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