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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皖财非税〔2019〕1165号)精神,自2019年12月1日起,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原有纸质财政票据将不再提供。
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缴款成功后,您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财政电子票据为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合法原始凭证,请按相关规定使用。
安徽省会计考办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