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会考办〔2019〕1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0年5月举行。现就我省2020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
我省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填报信息和资格审核时,按以下要求选择报名地点: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四)报名时间
全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30日,每天8:00-20:00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资格审核时间为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时段(含双休日),具体请向所在地(区县)财政部门咨询。为确保已经填报信息和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成功,考虑到系统对账等工作需要,报考人员缴费最终截止时间延至2019年12月1日20:00。
(五)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岗在职报考人员应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市(州)、县(区)。
4.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监督。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本次考试不受理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
5.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及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慎重操作,勿重复缴费。
6.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4月26日至5月5日期间每日8:00至20:00,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错过上述准考证打印时间的,请于5月8日9时后上网补打。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六)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等详见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下同)。
四、考试时间
2020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生考试的详细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9年10月31日前,各地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资格审核地点、联系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20年5月5日前,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考试系统硬件测试和考务培训,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三)2020年5月9日开始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四)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财政部下发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相关指定媒体上公布。
六、考试要求
(一)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务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考试中如出现集体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等故障,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另行安排时间继续考试。如果出现考试机黑屏、蓝屏、延时等个别情况,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示意并经认可的,可以向考试工作人员提出延时申请,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根据《刑法》和2019年9月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代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的将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请广大考生务必遵章守纪,诚信参考。考生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狠抓考试试题和考生报名信息等资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配发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