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0年5月举行。为了确保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缴费,考试合格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人员在领取证书时,应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二、报名网址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30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月5日。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七、准考证打印
2020年4月10日至5月2日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日期。
请各地接到本公告后,确保广大考生及时报考。报名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相关会计管理机构联系。
联系电话:
市直属:8326259 集宁区:8155113 前 旗:39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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