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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补(换)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存在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要求办理补(换)发证书的,请于2019年9月23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内向宣城市会计考办提供下列材料:
1.要求补(换)发证书的书面申请(换发证书的还需提供损坏、填错的证书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
3.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办理地址:宣城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状元南路36号),联系方式:0563-3012870。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宣城市会计考办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