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级会计人员采集的信息将作为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人才选拔培养、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重要依据,有关湖南初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方式介绍如下:
一、采集对象
湖南省范围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会计工作是指: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二、采集方式
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采取网上采集方式。采集对象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在网站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按要求如实填报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职会计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非在职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中任选其一进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