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会计网门户首页有如下四块功能:“信息采集”、“信息变更”、“继续教育”、“省外调转”,有关西藏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介绍如下。
1、信息采集
此功能主要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主要包括采集对象、采集流程、采集材料及其他说明。
概述
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登陆及注册
首页点击信息采集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用户登陆。
如未有用户,请点击创建新账户:
包括以下几个属性:证件类型、有效证件号码、真实姓名、登陆密码、密码确认、邮箱等信息。
其中【证件类型】有身份证,军人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供其选择;
功能操作说明
账户登陆后,进入信息填报页面,主要需要填报以下几方面内容:【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资格】、【高端人才信息】、【证明材料】。
注:带‘*’号属于必填项
基本信息保存后,继续完善其他几个子菜单:
专业技术资格
首先点击新增,填报专业技术信息。
信息填报完后,也可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删除:
高端人才信息
点击新增,完成高端人才信息的填报;
证明材料
此处是更加之前表信息的填报,需要出具其证明材料,格式按照材料说明上传即可:
提交
此处查看填报状态及信息完整性,然后点击【承诺书】——【点击确认】
2、信息变更
概述
已在我自治区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含行政区划在省内发生变更),应当在信息变化后一个月内办理变更业务。
功能操作说明
此功能主要是修改【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信息】等信息。
点击【新增申请】开始修改信息。
注:信息修改如果涉及到证明材料,需要从新上传,方可提交。
3、继续教育
概述
已在我省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按要求参加并完成了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和考核,申请进行学分登记。
功能操作说明
点击【新增申请】,进行信息填报;
根据如下继续教育内容,选择对应的继续教育内容进行填报,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
4、省外调转(暂未开放)
概述
在省外调转窗口中,已经发证的人员通过省外调转窗口进行申请调转,将个人档案信息调转到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