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市通过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是否可以抵扣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分?如何办理?
根据本市继续教育规定,未办理信息登记的本市会计人员,应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可凭身份证、成绩单等材料向会计管理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已在本市完成信息登记的会计人员,可凭身份证、成绩单等材料向会计管理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相关推荐:
初级会计历年真题、模拟试卷、精讲课扫码沉浸式学习~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
初级会计资料下载专区
初级会计视频课程内容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