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收表的通知
鼎湖区各相关考生: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72号)规定,现将我区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合格人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时选择“考区名称是鼎湖”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工作日),到所属报名点提交复核资料(所属报名点是指《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不能跨报名点提交。
(二)鼎湖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地址为: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一楼会计股,咨询电话:0758-2621746。
(三)我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递交复核资料的要求
(一)提交《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1份(收原件)。如该表丢失或漏打的,可登录以下网址进行补打。网址为:http://60.208.116.171:81/ksbm/usercxbmb19.jsp。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持有国外学历证书报名的,需提供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委托他人送审的,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和代办委托书原件1份(附件2),代办委托书收原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四、领取证书注意事项
(一)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在有效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二)具体领证时间和有关事项请留意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址:http://rsj.zhaoqing.gov.cn/ywpd/kszx/→点击“发证通知”)。咨询电话:0758-2271231。
附件:
1.肇庆市鼎湖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
2.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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