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19号)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吴中区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原则
吴中区会计信息采集人员包括:
1.工作单位在吴中区的在职会计人员。
2.工作单位在吴中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户籍在吴中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采集内容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地区)、民族、政治面貌(其中部分信息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
2.学历学位包括会计人员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信息,含:较高学历、较高学历证书号、较高学位、较高学位证书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3.会计从业信息包括,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珠算等级、是否注册会计师、是否税务师、是否资产评估师;会计在岗人员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单位经济类型、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会计行政职务、工作单位电话、工作单位地址。
4.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类型、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填写多条信息)。
5.材料上传,根据填写的信息系统自动判断需上传的附件。
6.申报办理,填报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确认提交,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四、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
1.会计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2.吴中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3.后续变更,首次采集审核通过后,如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由本人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后,由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生效。
五、时间安排
吴中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自2019年5月10日开始,并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
吴中区财政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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