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了解,山东初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30日。详细介绍如下:
一、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应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及时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省财政厅将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理。
二、采集方式和流程
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核确认的方式。
(一)会计人员登陆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handong.gov.cn/),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二)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三)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没有工作单位或尚未参加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人员自主决定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采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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